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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規則(2016年修訂)
童程童美 2016-09-06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包括創新項目競賽和評比展示。創新項目競賽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和科技輔導員創新成果競賽;評比展示包括:青少年科技實踐活動比賽、青少年科技創意比賽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比賽。
摘要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包括創新項目競賽和評比展示。創新項目競賽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和科技輔導員創新成果競賽;評比展示包括:青少年科技實踐活動比賽、青少年科技創意比賽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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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規則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織委員會 2016年修訂
一、學科分類
(一) 小學生項目
1. 物質科學:研究物質及其運動、變化的規律。
2. 生命科學:研究生命現象、生命活動的本質、特征和發生、發展的規律,以及各種生物之間和生物與環境之間相互關系。
3. 地球環境與宇宙科學:研究地球與宇宙中有關現象、事物和規律,人類與地球環境、地球與宇宙的關系等。
4. 技術:技術創新;將科學、技術應用于生產和生活,綜合設計和開發制作以解決實際問題。
5. 行為與社會科學:通過觀察、實驗和調查的方法研究人或動物的行為與反應,人類社會中的個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
(二) 中學生項目
1. 數學:包括代數、分析、組合數學、博弈論、幾何與拓撲、概率與統計等。
2. 物理與天文學:包括力學、磁學、電磁學、光學、熱學、天體物理、凝聚態物理、等離子體物理、核與粒子物理、天文和宇宙學、生物物理、計算物理、半導體材料、超導材料、物理儀器等。
3. 化學:包括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分析化學、材料化學、計算化學、環境化學、化學工程等。
4. 動物學:包括動物行為學、生態學、細胞學、發育生物學、遺傳學、動物營養和生長、動物生理學、動物分類和進化等。
5. 植物學:包括植物生長和發育、植物生態學、遺傳學(育種)、植物病理學、生理學、植物分類和進化、農林科學等
6. 微生物學:包括應用微生物學、細菌微生物學、環境微生物學、微生物遺傳學、病毒學和抗生素等。
7.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包括分析生物化學、醫藥生物化學、結構生物化學、細胞和分子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等。
8. 醫學與健康學:包括細胞、組織、器官和系統生理學、疾病遺傳學和分子生物學、免疫學、營養學、病理生理學、轉化醫學等。
9. 環境科學與工程:包括天氣科學、氣候科學、環境對生態影響、地球科學、水科學、生物降解、土地開墾、水土保護和改良、水資源管理、污染控制,廢物的回收、管理和處置等。
10. 計算機科學與信息技術:包括互聯網技術及通信、計算機制圖技術、仿真/虛擬現實技術、計算科學、網絡安全、數據庫、操作系統、編程、電路、物聯網、微控制器、網絡與數據通訊、傳感器、信號處理、機器人與智能機等。
11. 工程學:包括航天與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車工程、船舶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攝影工程、音響工程、制熱與制冷工程等。
12. 能源科學:包括替代燃料、燃料電池和電池發展、微生物燃料電池、太陽能材料、水力發電、核能、太陽能、火力發電、風能等。
13. 行為和社會科學:包括發展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生理心理學、社會心理學、人類學、教育學等。
二、申報
(一) 申報者和申報項目要求
1. 申報者在競賽申報時為國內在校中小學生(包括中等師范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等),每個參賽學生(包括集體項目的學生)在一屆大賽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參加科技創新成果競賽。
2. 參加全國競賽的項目由省級競賽獲獎項目按規定名額擇優推薦申請。
3. 申報項目必須是從當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過兩年時間內完成的。
4. 集體項目要求:
(1) 集體項目的申報者不超過3人,并且必須是同一地區(指同一城市或縣域)、同一學歷段(小學、初中或高中)的學生合作項目。
(2) 集體項目不能在研究過程中及參賽中途加入新成員。每名成員都必須全面參與、熟悉項目各項工作、合作、分擔研究任務,提交的研究成果應為所有成員共同完成。
(3) 每個集體項目應確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為署名作者。在項目申報時,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均應在申報表中填寫。
(4) 多人集體完成的項目不能作為個人項目申報。如該項目可以分為數個子項目,某個子項目確系某一申報人獨立完成,可以將該項目作為完成人的個人項目申報。
5. 連續多年的研究項目,如果曾經參加過以往的創新大賽,再次以同一選題申報參賽時,本次參賽的研究工作需持續一年以上,申報材料必須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 每個項目最多只能申報三明輔導教師。
(二) 不接受的申報
1. 項目內容或研究過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2. 涉及有潛在風險的微生物,人體或動物離體組織、器官、血液和其他體液的小學生研究項目。
3. 不符合申報項目要求(參見申報者和申報項目要求)的項目。
(三) 申報材料
1. 完整填寫的申報書。
2. 查新報告:每名申報者必須在項目研究開始前和申報參賽前對項目選題和內容分別進行查新檢索,并提交查新報告。
3. 項目研究報告及附件:項目研究報告字數應在1萬字以內,附件內只提交研究報告中的輔助圖片,大小不超過5MB。其他附件材料只填報清單,申報時不需要提交。入圍終評的項目,需在終評問辯現場向評委提供原始實驗記錄、研究日志等申報時清單中列出的附件材料。
4. 證明材料:項目涉及下列內容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1) 醫療保健用品,由省級以上相關醫療科研部門出具臨床使用鑒定。
(2) 動物、植物新品種,由省級以上農科部門出具證明,證明確為培育和發現的新品種。
(3) 國際保護的動、植物,由省級以上林業等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項目在研究過程沒有對動、植物造成損害。
三、表彰和獎勵
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獎項分等級獎和專項獎。等級獎獲獎比例約為:一等獎15%、二等獎35%、三等獎50%,頒發證書和獎牌,由主辦單位進行表彰;專項獎由設獎單位進行表彰,頒發證書、獎金或獎品等。
四、評審
(一) 評審原則
大賽組委會將組織來自全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學科專家組成評委會,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則進行評審。
1. 自己選題:選題必須是作者本人提出、選擇或發現的。
2. 自己設計和研究:設計中的創造性貢獻必須是作者本人構思、完成。主要論點的證據和數據必須是作者通過觀察、考察、實驗等研究手段親自獲得。
3. 自己制作和撰寫:作者本人必須參與作品的制作。項目研究報告必須是作者本人撰寫。
4. 創新性:指在解決問題的方法、數據的分析和使用、工具(設備)的設計或使用方面的改進和創新;從新的角度或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決了一個科學技術課題;提出新的科學技術問題并予以回答或解決。
5. 科學性:指項目選題與成果的科學技術意義,研究方法的合理和正確性,依據的科學理論的可靠性,論證推理符號邏輯等。
6. 實用性:指項目成果預期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包括影響范圍、應用價值與推廣前景。小學生項目的評審重點考查項目研究過程中對于探究式學習方法的實踐應用。
(二) 評審程序
1. 資格審核:所有申報項目材料根據規則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規則的項目將獲得參加初評的資格。
2. 初評:通過參賽資格審核的項目由評委會組織學科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網絡評審。項目初評通過率約為80%。通過初評的中學生項目入圍參加終評,評選一、二、三等獎;通過初評的小學生項目成績排序排名前50%項目入圍終評,評選出一、二等獎,其余項目獲得三等獎。
3. 終評:
(1) 等級獎評審:大賽組委會選聘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學科專家組成終評評審委員會,通過審閱材料和現場問辯,評選產生大賽各獎項。入圍終評項目須由申報者本人參加終評評審活動。如未參加終評的中學生項目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未參加終評的小學項目給予三等獎,由此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2) 專項獎評審:由設獎單位單獨評選或委托大賽評委會評選。專項獎評審原則不得與大賽評審原則相悖
4. 申報和初評階段,出現對參賽項目的投訴且經調查屬實,或經評審專家調查發現參賽項目存在抄襲、研究工作作弊等問題,取消項目參賽資格。終評階段,如發現參賽項目存在抄襲、研究工作作弊,取消項目參賽資格;項目作者答辯情況或研究項目實際水平不符合獲獎標準,經評審委員會表決,可不授予競賽獎項。
五、終評展示和交流活動
1. 參賽學生有義務參加大賽組織的公開展示、公眾講解和學生交流等各項活動。
2. 項目展示按學科分區,由組委會提供展示場地、項目展區的展板、展臺、電源和基本工具。
3. 每個項目分配的展示空間由項目作者負責設計制作,并負責展示材料的攜帶、安裝布設、保管和維護。有實物的項目,必須將實物作品帶到現場展示。
4. 每個項目應制作1塊展板(高1.2米,寬0.9米)。參展實物高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重量不超過100千克。項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電電壓不得超過220伏。
5. 項目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現指導教師姓名、專家評價、媒體報道材料、以往獲獎情況、正在申請或已獲得專利情況等信息,不得出現侵犯知識產權和個人隱私權的內容。
6. 項目布展完畢后需要接受組委會的檢查,包括展板、展品、展示內容,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評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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